除了做事情出挫讓我心情很暴躁之外
星期天從八卦版看到的一則消息
在我腦海揮之不去
一直發酵... 讓我心理更不平衡 ><
一個客運司機阿伯在車上收聽警廣 結果因為DJ放的音樂沒有購買版權
於是"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 就要告這位司機阿伯 違反著作權
只不過是收聽廣播也被告?
要告也應該是針對警廣 到底關阿伯啥事
我不懂
我也不贊成將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納入法律條例全面實施
我不吸煙 不用吸二手煙我當然樂意
可是我看到的 是個人自由被一層層的剝削
到餐廳吃飯 不是已經有分 吸煙區跟非吸煙區了嗎
為甚麼要搞的好像只能在家裡或是到人很少或無人的公共場所才能吸煙
擁擠的城市容納不了個人的行為 只突顯集體(多數人)意識
我覺得我活在一個限制越來越多的時代
一個斤斤計較並且懶得包容的年代
一個機車的環境 (因為機車太多所以造就了機車的環境嗎 ><)
如果這是進步 進化到一個更理性的世界
深深覺得我是將被淘汰的人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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